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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人民检察院给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时间:2015-11-04  作者:韦福丹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图左一为自治区院控申处黄昱处长、右二为河池市院韦锦猛副检察长、右一为南丹县检察长陈清杨给被害人家属发放救助金) 

  201410月,南丹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时,发现被害人陆飞鹏、唐凤化夫妇被人杀害,家中只剩下85岁高龄的父亲和两个未成年的子女(女儿15岁,儿子9岁),因失双亲无生活来源,生活特别困难。办案检察官将该情况向院领导汇报后,经过对照相关政策规定,决定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协助被害人家属办理救助申请。近日,被害人子女陆某领到救助金5万元。(图为自治区院控申处黄昱处长和河池市院韦锦猛副检察长给被害人家属发放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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