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在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南丹县检察院以自治区检察院部署的全区检察机关“守护群众安心过暖冬”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工作方案为抓手,深入开展燃气设备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心系群众 走访排查
1月至2月期间,我院先后深入到全县11个乡镇,通过实地走访调查、询问商户、现场拍摄取证等方式,发现有超市、五金店、杂货铺等22家门店存在销售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燃气设备,存在燃气设备安全隐患。
督促履职 防患于未然
2月24日,我院作为公益代表人组织召开燃气设备安全公益诉讼磋商会,11个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我院通报了走访调查中发现的燃气设备安全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要求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领域加强协作配合,以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监督意见建议均表示要严格贯彻落实,共同协作共同推进,落实打击惩治与强化宣传教育相统一,对存在的问题坚决配合整改到位,共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回头看” 跟进监督见成效
3月13日,我院对辖区内超市、五金店、杂货铺销售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燃气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实地“回头看”磋商会后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职。经回头看,行政机关已基本整改完毕,对于少部分未完全整改的,已督促行政机关当场整改。
下一步,南丹县检察院将积极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依法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持续跟进燃气设备安全整改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