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年货食品置办进入高峰期,为确保春节期间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1月24日,南丹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春节前年货市场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组深入辖区内超市、食品配送企业、临时摊点等场所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果蔬、节日食品的质量、进货凭证、外包装消杀记录等食品安全信息,详细了解冷链食品运输、贮存及从业人员防护等情况。经查,受检场所的绝大部分食品安全状况良好,符合食品安全及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但也有部分经营者未按规定向供货商索要并保存进口冷链食品“三证一报告”材料,部分摊点无消毒登记证明等。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我院干警及时提醒相关经营者及市场管理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现场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此次联合检查,进一步强化了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规范了经营行为,切实维护了春节期间市场经营秩序的安全稳定。下一步,我院将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保持常态化联合检查,继续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平安祥和春节”专项监督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辖区人民度过平安春节贡献更多的检察智慧和力量!
检察机关温馨提示:
春节期间要到正规市场、超市、商场采购年货,特别要注意查看商家经营信息及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如果发现有关问题可向执法部门反映相关情况,也可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